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教〔2016〕14号)和《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科计字【2017】90号)的相关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3.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
4. 科技援疆项目合作双方必须要签订合作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使其法定化(合同模板见附件2)。
二、申报方式与材料
1. 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帐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帐号。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项目网上提交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申报人须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必需是带“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8份)报送至科管处。
三、申报时间
网上在线填报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17:00~2017年12月7日17:00。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 丽 王 剑
联系电话:0991-4516140
附件:1. 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申报指南
2. 科技支疆项目合同模板
科研管理处
2017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