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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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7年05月18日 17:16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院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新疆科技统计信息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我院科普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 调查院属各单位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

2. 监测院属各单位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我院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

二、数据填报相关要求

1.院属各单位上报数据需由本单位领导进行审核,对有疑惑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进行核实和修正,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2.对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的数据单独填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为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两份报表的统计数据不应存在重合。如果下属有多个科普场馆,则每个科普场馆都需要单独填写一份报表。

3. 对于创新创业中的科普部分的填报要求:众创空间可以是经过认定或者审批的,也可以是未经审批正在筹建的。凡在“创新创业中的科普”报表中填写“众创空间”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众创空间”的数据单独填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为另一份报表,与“众创空间”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两份报表的统计数据不应存在重合。如果下属有多个众创空间,则每个众创空间都需要单独填写一份报表。

三、调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

1、2016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以及科普统计-新疆农科院excell表格可以从新疆农科院网站和新疆农科院科管处QQ群中下载。详见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2、不必安装系统,只需填写2016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纸质版和科普统计-新疆农科院excell电子版。

3、各单位应在2017年5月26日前将统计数据的电子版和纸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农科院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李忠华 电话:2022(内线) 0991-4542243

邮箱:554799903@qq.com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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