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科普事业发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自治区拟开展第五届自治区科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奖励办法》(下载网址:http://www.xast.org.cn)有关要求,在全院范围内推荐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深入开展科学普及“去极端化”工作、推进科普事业发展、夯实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奖励办法》有关要求,突出反映其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普工作发展方面的具体成果,尤其是在开展主题科普活动、实施科普项目、创作科普作品、研发科普产品(展品)、从事科普理论研究和现代科普传播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果和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申报名额
第五届自治区科普奖推荐和申报无名额限制,先由各研究所(中心)、场(站)根据条件自行推荐报至科管处,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自治区科普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后报自治区科普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报送要求
1.反映申报主体(集体或个人)主要科普成果的书面报告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申报表》(下载网址:http://www.xast.org.cn)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
3.主要证明材料纸质版2套及电子版,包括荣誉证书复印件(纸质版需加盖各单位公章)、工作实施方案、影像材料等。
上述材料请于2016年9月26日前报至科管处。
联 系 人:樊国全
联系电话:0991-4542243(2022) 18146980923
电子邮箱:350869382@qq.com
附件: 1. 关于开展第五届自治区科普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奖励办法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申报表
科研管理处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