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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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16年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南疆苦咸水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公告”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6年08月10日 17:49

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教〔2016〕14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按照“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的定位和任务目标,在前期通过多次深入调研和专家咨询,经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优先启动“南疆苦咸水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南疆苦咸水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申报指南》(附件1)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的申报,执行期从2016年至2020年,如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须以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申报企业要求在自治区境区注册五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重视企业研发投入,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提供相关自筹资金证明。应提供项目所需的环评报告。

2.鼓励以项目全覆盖形式组织申报,参与单位控制在15家以内;部分内容也可以任务形式申报,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项任务,任务参与单位不超过5家。

3. 财政经费与企业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1:2。

三、申报方式与材料

1.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行网上在线方式填报。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工作,网上提交时间为2016 年8月30日13:00~9月7日13:00。

2.网上提交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8份,双面打印)报至我处。

附件:1.“南疆苦咸水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申报指南

2.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王 剑 肖 丽

联系电话:4516140(内线2023)

科研管理处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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