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1]307号)的要求,请各单位将2015年新上院青年基金项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和自治区公益性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费使用等情况按照绩效报告提纲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1、附件2),请先将电子版发给我处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盖章于2015年9月22日前报于我处。
院青年基金项目绩效报告审核联系人:肖丽
自治区公益性基本科研业务费绩效报告审核联系人:黄 润
联系电话:0991-4516140(内线2023)
科研管理处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