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自治区科技厅已建立并开通新疆科技报告运行系统,现要求项目提交科技报告(http://www.xjkjt.gov.cn/xjzzqkjt/xwzx/tztg/2015/240093.htm),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2013、2014年到期的重大科技专项、高技术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具体提交清单见“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二、提交内容
根据科技报告呈交模板,填报项目信息表和正式报告内容。本次所有项目都需要提交至少一篇类型为“项目技术报告”的科技报告,其他类型报告暂不做要求。
三、提交方式
科技报告采取网上在线提交的方式,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www.xjkjt.gov.cn)“首页”上,通过点击图片链接“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报告提交”—“进入”即可登录系统,找到项目名称列表,按要求填写该项目的科技报告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资料。
四、有关要求
1、请在10月25日前按要求先将项目科技报告定稿发至我处进行形式审查;10月29日在“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中提交完毕。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 丽
联系电话:0991-4516140(2023)
邮 箱:34324203@qq.com
科研管理处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