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全面考察和系统评估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及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将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及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承担项目的评估和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3日前,将撰写好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价报告》(附件2)及合同书纸质扫描件电子版,发给科技厅相关联系人邮箱进行初审。2015年中期评估项目清单及科技厅相关联系人见附件3。
2、经科技厅初审通过后,于5月15日前,将《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价报告》一式10份(附电子版),双面打印并胶装后,提交至院科管处。
3、5月25日~6月31日,评估机构组织专家现场考察、会议评估。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 润 肖 丽
联系电话:4516140(内线2023)
E-mail:hr2023@126.com
科研管理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