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现将科技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经信委、商务厅、旅游局和文化厅等部门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新疆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http://www.xjkjt.gov.cn/www.xjkjt.gov.cn/kjdt/tztg/2015/45328.htm)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已承担项目未验收或结题的,不得再次申请项目。
2、申报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具体量化的考核指标,明确实施期内可实现的社会经济效益、人才培养及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不得少于1项)。
3、申请项目类型为自治区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建议申请财政经费50~1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不得低于申请财政经费。
4、组织部门:第1~3项、第7项,由党委农办、商务厅、经信委与科技厅和共同组织实施;第4项,“大美新疆•丝路农家”乡村旅游信息服务系统研发示范由旅游局与科技厅共同组织管实施;第5项,特色民族文化共享信息服务系统技术研发示范由文化厅与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第6、8、9项由科技厅组织实施。
5、申报方式和时间。申报项目须于2015年4月6日前在“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登陆新疆科技厅官方网站-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填报。
6、请在4月13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科管处。
联系人:肖丽 黄润
联系电话:4516140(内线2023)
科研管理处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