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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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5年02月06日 11:26

院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院属各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报奖项目,相关申报材料经科管处审核后上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区局审核后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公室参加评选。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

申报书原件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应用证明等其他材料,并符合以下要求:

1、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项目材料:电子件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纸件2份(按电子件格式打印、装订,需用胶装,封皮统一浅蓝色)。

6、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7、具体细节请申报单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按中国专利奖相关要求进行材料准备。

(二)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萍 联系方式:4504028, 1399227786

科研管理处

2015年2月5日

上一条:科管处2015年2月重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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