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5年度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作风严谨,学风正派;
2、申请人应能够直接承担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所在单位应提供一定的研究条件,保证项目承担人员投入充分的研究时间。
3、我院35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岁),且无主持国家、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技人员。
二、申报要求
1、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符合院、所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定。研究类别主要包括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现代农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或自治区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
2、每位申请人限申请1项,往年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项目。
3、已得到国家科技部、农业部,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立项,并与资助课题研究内容基本相同的不予资助。
4、每个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一般为2年。
5、项目资助金额为一般为每项5万元左右。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认真撰写“新疆农业科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各单位项目推荐顺序(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至院科管处。
四、申报材料上报时间和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申报书进行严格把关。
2、提交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由各单位负责验证,不交至科管处)和复印件(A4纸复印,装订在项目申请书后面)。
3、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20日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至科研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润、肖丽
联系电话:0991-4516140(内线2023)
电子邮箱:hr2023@126.com
新疆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处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