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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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5年01月20日 10:46

院属各单位:

2015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认真参照本年度申报重点和申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涉及战略型新兴产业的标准项目;

(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高效节水方面的标准项目;

(三)涉及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方面的标准项目;

(五)涉及旅游业、传统民族文化及工艺方面的标准项目;

(六)自治区特色优势农产品的质量、生产技术以及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标准项目;

(七)规范市场,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及其它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各申报单位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市场的原则,严格审查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务必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一式二份)报科管处。

联系人:樊国全

电话:4542243(2022)

邮箱:fgq2046@163.com

科研管理处

2015年1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对我院2015年度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丝绸之路经济带农业科技发展论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