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领导组小办公室根据《关于< 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文件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实施“三区”支持计划向自治区35个贫困县选派和培训科技人员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有关单位接通知后,积极组织选派本单位科技人员到受援地区(州)、县市(详见附表1)开展科技推广服务工作,时间至少1年以上,各单位选派人数不限,选派工作经费中央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请各单位于7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将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表2)和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详见附表3)填写汇总后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交我处。
联系人:任红松
联系电话:0991-4542243(2023)
Email:13699369967@163.com
科研管理处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