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将在全疆范围内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参选科普图书应是2011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
3、形式活泼、内容丰富,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4、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作品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二、推荐方式
推荐作品需提交《2014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和作品6份(套),以及按2014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推荐作品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请于2014年5月21日前相关材料及电子版交至科管处。
三、评选办法
自治区科技厅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议专家组,对推荐的科普作品进行评议,择优向国家推荐。被推荐作品将给予科普经费奖励。
联系人:樊国全
电话:4542243(2022)
邮箱:fgq2046@163.com
科研管理处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