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研究所:
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做好南疆三地州农业适用品种与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与农业部科教司《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适用品种和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4】5号)文件精神。我院按农业厅的通知要求,重点对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等三个地州农业适用品种和技术进行遴选推荐,农业部科教司《通知》中规定的大宗农产品范围为小麦、玉米、棉花、水稻、大豆、马铃薯、油菜、蔬菜等;具有地方特色农产品范围为辣椒、葡萄、石榴、特色枣、特色杏、特色核桃、绿豆、胡麻、甘草等。根据新疆种植业特点,还可推荐具有新疆地方特色的特色品种与品种相对应的适用技术。每个产业品种推荐数量不超过4个品种,每个品种推荐1-2项相应的适用技术。
请各研究所认真填写《2014年片区农业适用品种和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2014年片区农业适用品种和技术推荐材料》(附件4),于2014年3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一份报科管处汇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daixr@xaas.ac.cn邮箱。
新疆农业科学院科管处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