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研究所、场站、中心(室):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工作方案》的安排,本次农高会参展活动的组织由自治区党委农办牵头,科技厅协办,具体组织筹备工作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和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负责。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现将我院组团参展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展团参展展位的布置
根据方案的安排,我院布置展位(暂定为3米×3米)2个,共3个展面,其中3米×3米的展面2个,3米×6米的展面1个。展面主要内容是我院近几年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或是获奖成果,范围是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线)、新产品、新机具等。
要求:
(1)请各研究所认真整理科技成果简介,包括成果研究时间、成果来源(项目来源)、成果完成单位、成果简介(300-500字以内)、成果特点(优点)与注意事项、成果应用的区域范围、成果联系人及电话、成果推荐单位等信息。
(2)成果附高清晰度的图片,图片下方应标明具体内容或是图片简介。图片数量不限,根据版面需要择优选用。
(3)展面由科研管理处统一制作,各研究所负责筛选科技成果。展面不能安排的科技成果编入新疆农业科学院宣传册,会场派送。
2、参展展团展品展示
根据展位的要求,各参展单位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展品展示,包括技术宣传册、成果简介、产品实物、机具(模型)、工艺模型等体现高科技含量的实物展品。
要求
(1)请各研究所按照展品类型准备相应的成果展品,配备相应的包装,以防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2)特别贵重或价值过大的展品,请派人全程负责及运回。
(3)展品先集中到科管处,由院统一运送至展位。
3、技术洽谈与交易
根据方案要求,参展单位要有一定数量的技术成果在现场签售,现场安排有成果签约席,请各研究所疏理拟在会场签约的科技成果,包括签约方的单位、协议内容及数量等。
要求
(1)签约方需为疆外单位或是疆外的驻疆单位均可。
(2)建议科技支疆项目的签约单位在现场签约。
(3)签约方均需到现场,请研究所尽快联系签约单位。
各研究所请于2013年10月1日前将成果简介、展品、签约事项报科管处,均需要电子版成果,电子版发送至daixr@xaas.ac.cn邮箱。
联系人:代兴荣 樊国全 张大海
联系电话:2023 2022 4516140 4542243
科管处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