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处
Scientific Research Administration Office
通知公告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2年02月07日 19:07
院属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认真参照本年度申报重点和申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基础性、通用性标准项目;
(二)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高效节水方面的标准项目;
(三)自治区特色农产品及绿色、有机食品的质量、生产技术标准项目;
(四)农田水利、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卫生医疗方面的标准项目;
(五)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方面的标准项目;
(六)涉及新兴产业、旅游业、传统民族工艺、公共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标准项目;
(七)规范市场,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及其它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市场的原则,严格审查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务必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报科管处。
联系人:任红松
电话:4542243(2022)
邮箱:abc20090621@163.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doc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正式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新疆农学会成立五十周年庆典暨新疆现代农业研讨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