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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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2年02月07日 19:07

院属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认真参照本年度申报重点和申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基础性、通用性标准项目;

(二)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高效节水方面的标准项目;

(三)自治区特色农产品及绿色、有机食品的质量、生产技术标准项目;

(四)农田水利、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卫生医疗方面的标准项目;

(五)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方面的标准项目;

(六)涉及新兴产业、旅游业、传统民族工艺、公共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标准项目;

(七)规范市场,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及其它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市场的原则,严格审查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务必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报科管处。

联系人:任红松

电话:4542243(2022)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正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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