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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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第四次评选科技兴新贡献奖征集优秀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1年10月12日 13:32

院属各有关单位:

科技兴新实施二十年以来,在科技兴农、科技兴工、科技兴贸、以科技为先导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包括自治区科技兴新项目计划在内的产业科技项目对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并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及时总结实施产业科技项目的经验并表彰先进,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决定表彰和奖励2007年以来在推动产业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优秀项目,及其在项目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07年以来,对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产业科技项目,包括科技兴新、科技兴农、科技兴工、成果转化、星火、火炬等科技示范及产业化项目。

二、征集条件

1.对科技兴农、科技兴工、科技兴贸、以科技为先导的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起到了促进作用,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2.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对行业或地区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3.通过了项目的验收;

4.获得过国家、自治区、地州(市)的科技奖励。

至少满足以上3个条件,方可按规定推荐。

三、推荐办法

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每个单位推荐1个项目。由科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将根据项目征集情况择优向相关推荐主体进行推荐。

四、推荐项目材料编写提纲

1.项目实施背景情况(何年立项、论证情况、使用经费及贷款额度等);

2.项目实施情况、所取得成效及近年来项目应用推广与产业化情况(产值或销售收入、利税等);

3.项目验收及获奖情况(何时验收,验收报告及意见,项目获得科技奖励情况);

4.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及人员(推荐人员名单、简历及在项目中所作的突出贡献);

5.证明材料(验收报告及意见、科技奖励证书、效益证明等复印件)。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材料一式4份(用A4纸打印),报农科院科研管理处成果办。

联系人:林萍 电话:4504028(2028)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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