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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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专项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自查准备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1年09月07日 16:27

院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中央纪检委将于9月中下旬对各项工作进行抽查。为配合中央和自治区的抽查工作,科技厅的抽查工作将于9月13日开始,组织一次自查活动。请我院主持国家、自治区重大专项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迎接自查工作的前期准备。具体要求和自查内容如下:

一、自查主要内容

1. 项目实施进度及效果,特别是项目内各课题间、课题与子课题间的组织协调是否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改进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2. 项目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包括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经费监督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按照规定对专项经费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核算和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3. 项目承担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开展研究,履行合同义务,已完成项目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开展研究,履行合同义务,已完成项目是否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发挥作用;

4. 检查所立项目是否符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

二、建立档案

将与项目有关的各类资料归档,包括合同书,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技术总结、工作总结、成果、专利、新品种等。

三、整理财务,做到账目清楚,票据完整。

联系人:王剑、黄润

联系电话:0991-4516140(2023)

科管处

2011-09-06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援疆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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