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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

我院与泽普县签订科技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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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5日,我院与泽普县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泽普县举行。我院陈彤院长、泽普县县长努尔麦麦提·如孜代表双方签署了院县科技合作框架协议。泽普县县委书记刘四宏、县委常委刘太宁、我院马祁副院长、科管处处长李进、粮作所所长吴新元、园艺所所长卢春生、土肥所书记王刚、植保所所长刘建、综合试验场场长冯怀章、品资所副所长丛花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泽普县县委书记刘四宏主持。

签约仪式上,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阿布都·克力木同志指出,此次科技合作是喀什地区农业的一件大事,也是新疆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三农的重大举措,更是深入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的具体行动。他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泽普县各级领导要抓住这一良好机遇,为新疆农科院搭建好良好的试验示范平台,积极配合、大力协作,将新疆农科院各项科研成果转化在喀什地区,乃至整个新疆农业大地上,产生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促进喀什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陈彤院长在签约仪式上,重点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以及在全疆各地县院级试验站、小麦育种家基地的分布情况。并指出,多年来新疆农科院非常重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在院地(县)科技合作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我院的科研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保障。我院自新疆小麦育种家泽普基地建成以来,重点开展了小麦新品种选育及小麦良种繁育工作,同时借助这个平台,相继开展了马铃薯、大豆、绿豆、孜然、花生、优质牧草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红枣核桃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范推广以及果粮间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示范推广等相关研究工作,为喀什地区、和田等南疆小麦主产区的粮食安全和科技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陈彤院长希望新疆农科院能够抓住这一契机,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实现院县互惠、互利、双赢,力争将新疆农科院与泽普的合作共建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成为院地共建基地典范之一,更好地为新疆三农服务。

最后泽普县县委书记刘四宏代表泽普县各级部门讲话。他指出,泽普县与新疆农科院开展科研合作从1995年开始由来已久,新疆农科院对泽普县,乃至整个喀什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种植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等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此次合作,为泽普县依托科技力量、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农业发展突破和创新提供了一个好的契机,也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突破口。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泽普县将以如继往地继续全力支持新疆农科院科研工作人员开展科研、推广和转化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给予全面服务和配合。通过此次深入全方位的合作,让科技合作这花在泽普县、喀什地区,乃至南疆地区结出丰硕的果实,也力争把泽普县打造成喀什地区农业科技合作的新典范和南疆地区综合农业经济示范基地。

双方协议确定,泽普县每年从县财政投入资金200万元作为合作经费,用于农作物良种繁育与生产示范园区,新品种、新技术展示与培训园区,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研发与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为新疆农科院提供人员配合、试验室资源共享、专家工作、生活条件改善等。先期为由新疆农科院粮作所小麦育种家泽普基地提供土地1000亩,作为小麦育种、原原种生产、原种生产基地,打造泽普小麦良种产业。今后根据双方需要,可以进一步引入新疆农科院其他研究所进入基地,扩大用地规模,力争将基地建成集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及科技人才培训为一体的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

另外,在泽普县县委书记刘四宏、县委党委刘太宁、副县长耿文科等领导的陪同下,陈彤院长一行对泽普县智能温室、组织培养室、生态循环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试验地进行了考察。(粮作所黄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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