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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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新疆农业科学院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6年03月17日 15:52

院属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财教〔2012〕52号)和《新疆农业科学院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农院发〔2014〕9号)》相关规定,经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现将2016年新疆农业科学院自治区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如对拟立项项目的负责人、研究方向、研究领域等方面存在异议的,请实名向院科研究管理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或超出异议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剑

联系电话:0991-4516140

科研管理处

2016年3月17日

上一条: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16年新疆农业科学院青年基金项目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