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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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5年12月18日 10:48

院属各单位:

根据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1310.htm)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5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指南将于2016年1月左右公布。

1、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申请人应按照“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对申请书格式进行认真审查,找出各栏目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具体的修改和完善,提高申请书的填写质量,避免非学术失败。

3、各单位要组织做好项目申请书撰写指导工作,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研究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4、项目申报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8日):各单位认真组织、策划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申请者查阅资料,撰写申请书初稿,并提交所在单位。

第二阶段(2016年1月9日至1月15日):各单位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修改后将申请书报各单位科管人员。

第三阶段(2016年1月16日至2月2日):各单位科管人员统一将项目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和项目统计表(附件1)报送到科管处。为便于正文修改,特别是有院外合作单位,并盖有合作单位公章的,签字盖章页请务必单面打印装订

第四阶段(2016年2月3日至3月10日):项目申请者根据院形式审查意见修改、打印正式项目申请材料,并于2016年3月10日前由科管人员统一报至科管处。正式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以及本人签字确认的“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一式一份(附件2)。

5、申请注意事项

提醒各位项目申请人进系统及时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如职称、联系方式等。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我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请准备申请联合基金项目的专家,提早准备项目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由于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需要院审计处进行审核盖章,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与院审计处苏老师(内线2036)联系,于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院科管处审核通过的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原件一式2份(不含附件材料),于2016年1月29前送至科管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三、项目进展报告

在研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在2016年1月9日前完成进展报告的在线填写工作,科管处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

附件1:2016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计表(由各所填写,盖章).xls

附件2: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70401)(请从此网址查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info24216.htm)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从此网址查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info48335.htm)

联 系 人:黄 润 肖 丽

联系电话:4516140(内线2023)

科研管理处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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