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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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疆农科院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5年12月17日 16:36

院属各研究所(中心、场)学术委员会:

院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于2010年6月22日产生以来历时五年,一直没有换届,已超过《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每届四年的期限。加之近几年本届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退休、调动等原因,人员已发生较大变化。依据《新疆农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决定于近日对院第十一届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改选。

为充分体现院学术委员会是我院的最高学术机构,在院内一些重大学术工作上起到决策、咨询、参谋的作用,请各单位根据下列条件和名额推荐候选委员名单,推荐条件如下: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2.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科研成绩显著;道德品质高尚、清廉正派,坚持原则、学风正派、办事公道,顾全大局。

3.对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趋势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4.原则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职受聘人员。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各单位推荐名额如下:

粮食作物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园艺作物研究所、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核技术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各推荐两名。

国家棉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农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哈密瓜研究中心、生物质能源研究所、吐鲁番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产品储藏与加工研究所各推荐一名。

请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严格按照推选条件于12月21日前将推选结果报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萍

联系电话:2028

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7日

上一条:转发国家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自治区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